男子1天吃10顿暴瘦110斤:确诊为甲亢!
〖壹〗、濮阳郑先生因多食 、暴瘦确诊为甲亢 ,一年内体重从230斤降至120斤 。

〖贰〗、实际摄入热量较少胃口不佳:大部分声称每天吃十顿还不胖的人,实际上吃得并不多。

〖叁〗、典型表现为食量未减甚至增加,但体重持续下降 ,同时可能伴随脖子粗大 、心慌、手抖、失眠 、易怒等症状。老年人患甲亢时,约1/3的患者无甲状腺肿大,主要症状可能仅为体重减轻 ,易被忽视 。甲亢患者因代谢亢进,即使摄入足够热量,仍无法满足身体需求 ,导致脂肪和肌肉分解加速,引发暴瘦。
〖肆〗、其体重仍从120斤暴瘦至105斤,一个月内下降15斤。
〖伍〗、案例2:多食 、变瘦、困乏、失眠多梦——被误诊为消化系统疾病患者情况:陈女士52岁,近期食量增加(比以往多吃一顿饭)、体重明显下降 ,同时睡眠质量差 、精神萎靡 。医院检查排除消化系统疾病后,查甲功显示FTFT4上升,TSH降低 ,确诊为甲亢。
《真实案例》原发性心肌病Ⅳ级,却遭到保险公司以不达标拒赔
〖壹〗、前往濮阳市煤田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心功能Ⅳ级、扩张型心肌病。出院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 。
〖贰〗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保险公司主张 ,根据合同条款,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赔付:符合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类标准达4级;状态持续至少180天。因轩轩的病情未满足“心功能衰竭持续180天”的条件,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
〖叁〗、该拒赔是否合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保险合同对原发性心肌病赔付标准有明确且合理的约定,而被保险人未达到该标准,则拒赔有一定合理性;但若合同条款存在争议、解释不明确或保险公司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则拒赔可能不合理,法院可能支持被保险人诉求。
〖肆〗 、法院认为,在合同条款不生效的情况下,应以普通人标准判断 ,原告病情已属“严重心肌病 ”范畴 。
〖伍〗、保险公司未对定义中的关键概念(如“正常值”的具体数值范围)进行明确说明,也未解释医学指标与疾病严重程度的关联性。结论: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对投保人不生效。
〖陆〗、出险与拒赔:2020年5月 ,张云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心功能不全(Ⅳ级)、心肌梗死待排等,住院治疗15天 。其认为心肌梗死属于重大疾病并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急性心肌梗死理赔条件”为由拒赔。争议焦点:张云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急性心肌梗死理赔范围。

济南市发布关于紧急寻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轨迹人员的公告
〖壹〗、济南发布紧急寻找行程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接五莲县疾控中心协查信息 ,有两位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曾到过我市,经调查,密切接触者1现居我市 ,密切接触者2现居济宁汶上 。近来上述2位密切接触者和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贰〗 、文山市发布通告紧急寻找乘坐D3961次和D3844次列车有关人员,因丘北县发现2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其中1人曾乘坐这两次列车往返昆明市,为避免疫情扩散需排查同乘人员。具体信息如下:初筛阳性病例行程轨迹 11月5日16:05从普者黑站乘坐D3961次列车03车02F座前往昆明市,17:50到达昆明站 。
〖叁〗、月27日安化县发布的紧急提醒是因接收到省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宁某某和刘某某(母子关系)在安化县的活动信息,为寻找与他们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而发布。 具体情况如下:事件背景:3月27日 ,安化县接到通知,正在集中隔离的宁某某和刘某某被判定为省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肆〗、呼吸困难、轻度纳差 、乏力、精神稍差等请及时就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并主动告知10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提醒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返乡,不前往中高险和有疫情的地区。
〖伍〗、新化县发布紧急公告 ,寻找与密切接触者伍某霞轨迹重合人员。
民政局回应“13岁尿毒症晚期男孩深夜捡废品”:系“五保 ”人员!
〖壹〗 、南乐县民政局确认13岁尿毒症晚期男孩苑某收为“五保”人员,享受政府生活补助及医疗救助政策。
〖贰〗、岁尿毒症晚期男孩深夜捡废品,民政局回应其系“五保”人员 ,每月有生活补贴 。








